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岸坡稳定观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函[2019]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岸坡稳定观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5-7#泊位)北侧,拟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100m,可同时停靠两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万TEU,陆域使用面积约75万平方米,海域使用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码头、堆场、场内道路等面积约82.4万平方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9265平方米,引进岸桥、场桥、无人集卡等设备,及管理系统、导助航设施、管线、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1、施工期监测: 主要为接岸处的表层沉降、表层水平位移观测和内部水平位移观测;
2、使用期永久观测: 在码头前、后桩台每个结构段两个角点均需设置一处永久观测点(本项目共19个结构段),对结构的水平和垂直位移、倾斜进行观测,还需定期对结构裂缝、外观、耐久性等进行检查;
3、岸坡断面测量: 岸坡区域包括-2m平台、平台以下岸坡和平台以上的岸坡,暂定按每10m一个断面,每2m一个点。
2.3周期: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和计量认证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水运项目的岸坡观测工作(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的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需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及本单位出具的年限证明。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2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 26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另行通知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 日内寄出。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新闻中心